被抓後,警察聽到的最強解釋,強淫強淫真強淫
「你和隔壁的女人在長江旅館302號房間裡幹什麼呢?
(主審故意把重音放在「幹」上)」
「沒什麼。」
「沒什麼?你們兩個什麼都沒穿,躺在一張床上,還說沒幹什麼。」
「您認為我們在做什麼?」
「你們--(主審探身作逼視狀)進行非法性交易!」
「那麼說你承認有合法性交易嘍。」
「直說吧,你在嫖娼。」(主審聲音陡然增高,搞得我耳鳴)
「你怎麼知道我在嫖娼?」
「捉姦捉雙,你們都被堵在被窩裡了,還嘴硬埃」
「你剛才不是說我們在進行非法性交易嗎,你看到「性」了嗎?」
「你們光著身子躺在一起還能有什麼好事。」
「這就算你所說的嫖娼嗎?」
「那還能是什麼。」
「一個人走錯了浴室,讓異性看見了光著身子,
是不是說她把浴室裡的所有人都嫖了,或者說她被所有人嫖了。」
「這不是一回事。」
「可是在光著身子這一點上沒什麼不同埃」
「你就沒幹那事?」
「那是我的私事,我沒有必要告訴你。」
「你跟那個女人以前認識嗎?」
「不認識。」
「你和一個不認識的女人一絲不掛躺在一個被窩裡,
警察衝進來的時候,你在她上面,當時你在幹什麼?」
「我不需要為裸睡尋找理由,我在她上面也只是一個方位問題,
我現在做的椅子很低,你們的座位很高,你們在我上面,這--能說明什麼呢。」
不見棺材不落淚,主審照往常早就開始全武行了,
但今天迫於所長的嚴厲叮囑,同時我在旁邊看著,
他怕我小看他的聆汛技能,也不好發作。他朝身後的書記員嘀咕了幾句。
短暫的沉默中,那個博士頹廢地坐在那裡,眼神裡的冰冷絲毫沒有融化。
一會兒,主審從化驗員送來的樣品中拿起一根玻璃管。
「這裡面的東西你認得嗎?」
「太遠了,看不清楚。」
「那就給你湊近點。」
助手接過管子在他眼前晃了晃。
「好像是精液。」他淡淡地說。
「知識還真豐富埃那你知道這是誰的嗎?」
「沒有儀器,大家的都一樣。」
「你是裝傻,還是記性不好,你剛才排在哪裡這麼快就忘了。」
「你想知道什麼?」
「這東西可是從她陰道裡採到的,你可別告訴我你是站在陽台上自慰,
正巧她在樓下曬太陽浴,不小心淋到的。」
「我從來沒否認我和她發生過性行為唉」
「這不就結了嗎?要的就是你這句話,你早坦白,我就給你從寬了。」
「這就結了?你的結論就是性行為就等於嫖娼?」
一時間審訊室裡的氣氛及其古怪。他坐在那裡,表情始終都沒什麼變化。
可是我們都覺得主審的這個結論是很可笑的。
「那她憑什麼上了你的床?」
「這你該問她?」
「她說你在公園裡答應給她1500塊錢的。」
「那時她說的,你當時在場嗎?」
「她可是在這裡記錄在案的慣犯,因為賣淫已經被抓獲過多次。」
「所以她只要發生性行為就是賣淫?那她手 淫的時候,你們抓不抓她?」
「你嚴肅點!」
主審終於向我使了使眼色,終於輪到我出手了。
不鳴則已,我問了一個技驚四座的問題:你是學什麼的?
忽然間,他冰封的眼神裡終於放出驚異的光來,「哲學」。
我不再問了,因為我知道一切都是徒勞的,後來他果然無罪開釋。
我決定從此放棄了協警這項光榮的職業,改學哲學,
並且一定要考到哲學博士學位,他媽的,學哲學嫖娼都可以免罪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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